審查員在日常工作中經常發現,很多申請人將商標注銷業務,尤其是刪除商品的申請與部分注銷業務相混淆。對于這部分的取消,卻錯誤的申請了刪除商品;如果刪除了商品,商標就部分取消了。那么商標刪除和部分撤銷有什么區別呢?讓我們來看看辛凱投資邊肖公司。
一、針對的商標狀態不同
刪除商品業務針對的是正在申請注冊過程中的商標,也就是說商標尚未進入注冊公告期,包括異議階段、不予注冊審查和訴訟過程中的商標,屬于無權確認階段。商標注銷是針對注冊商標的,只能在其有效期內辦理?!渡虡朔ā返谌艞l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無異議的,核準商標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告。所以商標注銷的時間只能在商標有效期的十年之內。如果對一個應該刪除的商標錯誤地提交了部分撤銷申請,即使該申請在當時的等待過程中成為注冊商標,結果也是不被批準,因為申請日期必須與申請的業務類型相對應。
二、被核準后產生的法律效果可能不同
申請刪除商品后,商標仍處于申請狀態,只是縮小了要注冊的商品范圍,而不是全部刪除,所有刪除的申請實際上都是商標注冊申請的撤回。商標注銷的法律后果是注冊商標無效,可能在該商標的所有商品上無效,也可能在部分商品上無效。
三、是否頒發注冊證明不同
申請刪除商品業務從一開始就與商標注冊證無關,注冊證被核準后不再補發;但部分注銷被核準后,原《商標注冊證》失效,重新頒發《商標注冊證》。
更通俗的說,你可以這樣理解——申請過程中的商標。如要放棄,請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放棄一部分,請申請刪除商品;注冊商標,如果要放棄,請全部注銷,部分請申請部分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