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幼兒培訓教育機構,在全國各地有幾十家實體店。此次新冠疫情嚴重沖擊了我們的線下業務,目前只能依靠線上培訓業務維持經營。請問在當前應對疫情的背景下,針對我們這樣的企業,國家新出臺了什么稅收優惠政策嗎?我公司是一家早教培訓機構,在全國有幾十家實體店。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沖擊了我們的線下業務,目前只能依靠線上培訓業務來維持業務。請問在當前應對疫情的大背景下,國家有沒有針對像我們這樣的企業出臺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具體服務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說明》(財稅〔2016〕36號)執行。培訓等非學歷教育服務屬于生活服務范圍。因此,你公司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的收入可按規定享受上述增值稅免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