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請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
2021-11-23 09:11:03
我市納稅人主要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主管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核定發票票種”事項。 方法一:電子稅務局辦理1。先決條件(1)納稅人身份為正常家庭;(2)納稅人不是風險納稅人;(3)必須至少有一個有效的銀行賬戶信息;(4)有正在辦理的發票票種驗證申請,不允許重復申請;(五)納稅人有有效的增值稅稅款;二、處理路徑[路徑1]:處理新的納稅人包。 入口:【登錄電子稅務局】-【你符合辦理新納稅人套餐業務資格】-【現在就去辦理】。 (此功能僅針對新納稅人提供)[路徑2]: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稅務桌面】-【我要繳稅】-【發票使用】-【發票票型審批申請】或直接在搜索欄搜索“發票票型審批申請”。 方式二:除網上申請外,還可以持稅務指南規定的信息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詳情請點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網首頁-【辦稅服務】-【辦稅指南】-【發票處理】-【接收發票】-【發票票型驗證】。 三.稅務機關完成時限(一)新設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設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9號)規定的新設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 首次申領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新納稅人主要包括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增值稅稅控系統)核定、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初次開具、發票領取等涉稅事項。 自2021年8月1日起,首次申領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新納稅人應核對發票票種。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發票數量最高不超過25張;普通增值稅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收款數量不超過50份。 省級稅務機關可以在此范圍內,結合納稅人的納稅風險程度,確定新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核定標準。 (2)非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5個工作日內結清;其他類型發票除稅務機關按規定確認的高風險外,應立即進行結算(注:如稅務指引中及時列出需要結算的事項,并通過電子稅務局全流程實行無紙化的,應在一個工作日內結算)。 完成此事的時限不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增值稅稅控系統)的審批時限。 4.詢問進度。提交“發票票種核驗”申請后,可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電子稅務局,通過【我要查詢】-【稅務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申請文件結果網上查詢及采集】和【稅務公告打印】模塊查看進度及審批結果。 必要時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審批進度。 溫馨提醒:“發票票種核驗”屬于我局實名征稅范圍內的業務,納稅人應在申請前完成實名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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